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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之商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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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十余年来新文化运动的洪流,令我不能注意我们所信仰的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最近《基督教丛刊》第八期,载有宋诚之会督关于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两篇文章,我读过以后,不免忧喜交集。喜的是,他曾用了一番心思,凭着几分胆力,把这问题的一部表示他的意见。忧的是,他有些思想上的错误,将来为害甚大,贻笑万邦。不料季刊的编辑张仕章先生要我写点批评,再三催稿。我实在自知力不胜任,但又觉得义不容辞。未写正文以先,且插一段我平素对这问题的感想。

  一

  中国文化或中国思想无疑地是有大缺点。否则同外来的文化或思想一旦接触,不至于经不住强大的破坏力而弄到崩溃,赶急要修正,再造的。例如忠孝两种道德,四五千年来圣贤的教训,政府的劝诫,父兄的督促,舆论的拥护,可算不遗余力。但是不忠不孝的人,比大忠大孝的人不止多上百倍千倍。现时竟有一般人连最低限度的孝道全不理会,或默认那是应当废弃的一种古董,这不是我们的文化与思想本身有错误的铁证么?从另一方面看,介绍或承受外来的文化与思想,竟使旧日文化上、思想上的优美成分,遭受窒息、消灭的危险,当然是思想幼稚,方法笨拙,不善适应的结果。所以像宋会督作这两篇文章的动机,是值得重视,称许的。

  但是细读他的大作以后,觉得有许多要点,应当提出来商量。有两件开门见山的大事实,让我平心静气地指陈,恭请高明赐教。

  (一)作者对《圣经》的曲解误解,不可不加以纠正。

  (1)《旧约》所载摩西十诫的第五诫,孝敬父母,可享长寿,足见孝道之重要,伦常之始基。但不能断言那是“认定孝敬父母为立身之本”。理由是从十诫全体,从《旧约》全部的根本观点看,崇敬上帝是立身之本(申6章4~9节;可12章28~31节)。最多只能说伦常与宗教并重。文言本在“其次爱人如已”的下面有“亦犹是”三字。通行本同马菲德译本都删削了。只就第五诫来断定说摩西传十诫时已那样认定,是犯了逻辑的错误。何况第五诫只有应许,并未明说,又未暗含孝敬父母为立身之本呢?

  (2)作者论耶稣博爱推恩的根本观念,大概不是研究耶稣生平的学者们所能接受的。像“耶稣以爱亲敬亲之心以爱敬他人,故其教风行天下”那样的假定,已越过大胆的界限。因为基于这个错误的观念,所以论医治彼得岳母一事更离奇。因彼得的缘故而医治他岳母,又因医他岳母的缘故,而医治许多来求医的人,说是耶稣善于推恩。不晓得耶稣医治希利尼妇人的女儿(7章24~31节),医治海边一位耳聋舌结的男人(7章31节以下),又是因着那位门徒或现时无从考据的那一位人物的缘故呢?

  (3)作者又根据《约翰》二十一章,耶稣三次呼喊西门彼得为约翰的儿子西门,是“唤醒彼得的孝念,使其善体父志”。又说那是耶稣再三教他追念父德,知晓自奋。这种肯定所依据的理由,也许作者自喜是创见,但新约学者是不敢同意的。这说如果不错,那么耶稣特地为西门起名叫矶法(即磐石意),又为雅各约翰两弟兄起名叫半尼其(即雷子意),岂非令他们忘记所从出的父母么?令他们所觉得是由石由雷而生的人么?按耶稣称“约翰的儿子西门”或称“约拿的儿子西门”(太16章17节),可用五柳先生“不求甚解”的读书法,就是不必咬文嚼字去求奇僻的解释。十二使徒里面就有两个西门,一是称为彼得的西门,一是奋锐党的西门,那一群大弟子里面又有两位雅各,一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一是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希伯来这样称法很古,例如《民数记》称嫩的儿子约书亚;那九支派的十个首领的人名,都加上各人父亲的名字(民34章16~29节),记载撒母耳的父亲以利加拿,连他高曾祖、曾祖、祖父、父亲一共四代的名字都特地标明出来(撒上1章1节)。扫罗王的父亲,也上溯到高曾祖的名字。古犹太人有族系家谱本是显明的事实。但是耶稣是否把他的族谱世系为门弟子详记不乱,却是问题。怎见得那不是老年的母亲马利亚,或是晚年的亲弟弟雅各特地找出家谱来,供人撰编呢?

  (4)作者还引用保罗所说“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的话,作为“假使人不纪念祖宗又如何能勤学其法律乎?”的反证。我们不可忘掉这是保罗在耶稣被拿住以后向着一群忿怒的弟兄与父老们分诉时自我介绍的话。更不可忘掉他在这里是追述青年受教,未曾见着那天来异象的时期。他在讲这话以前四五年曾写信给加拉太人,对于象征那列祖相传的律法之割礼,比起基督耶稣来认为无足轻重(加5章6节)。在这以后四五年,从监狱中写信告知腓立比人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他也指明他的义是因信基督而有,不是因律法(就是列祖相传的律法)而有(腓3章6~9节)。

  (5)作者答复所设驳难十一条中的第十条,说明在父母的生死祭日供献物品,能够表示属灵的意义,并用“耶稣复活之后亦曾食肉食鱼与门徒相交”为证。细考耶稣复活后与门徒有食物关系的记录,只见于《路加》《约翰》两福书的末章。前者载着耶稣同两位门徒坐席,拿饼祝谢,擘开,递给他们。他们的眼睛刚刚认出他来,他已忽然不可见了。这里分明说擘饼递给他们,不曾说耶稣吃饼(路24章30~31节)。他们两人随即向遇见的十一个使徒述说,也没曾说耶稣擘饼自己吃的事(35节)。后者也只载着耶稣向门徒有否肉吃,烤熟鱼饼以后,就叫他们吃,并且拿给他们(翰21章5节);却没载着复活的耶稣“食肉食鱼”!新约学者大概认定第四福音原本至第二十章为止。至于第二十一章,里面已指出是后人的附录。并且复活的耶稣能够“食肉食鱼”是多么重要的事,博学多闻的保罗相隔时间又比较近,怎么一字不提,也没有丝毫的暗示?

  (二)作者对于中国文化及思想的近视偏见,不可不加以纠正。

  (1)我国从上古时起——至迟在殷代——已是敬天敬鬼神及祖先。制礼作乐的周公所认为元恶大罪的就是不孝不弟。集儒家大成的孔子所教训的,孝亲敬长两种德行,均占重要位置。孟子认定事亲从兄是由最切近的地方起奉行仁义(《离娄篇》)。这是“本性立教”的良规,德化政治的秘诀。但是有时把孝道的结果,讲得太夸张,太理想化了。例如孟子称赞大孝的舜能够尽孝道,瞎眼的老父亲就很喜欢。老父亲喜欢,天下的人就一齐受感化。曾子一派所传的《孝经》,更载有“人之行莫大于孝”,“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圣人以孝治天下”等等的话。如今宋会督又用加重的语气宣告说:

  吾国数千年,均以孝治天下,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亦正吾华立国立人之根本道德也。

  问题是:我国数千年来果然都是以孝治天下么?

  西汉二百年间,像贾谊所痛恨的是汉代承袭暴秦恶俗,“废礼义,捐廉耻,其甚者杀父兄,盗者取庙器”。董仲舒在对策中所不满的是,“今废先王之德教,独用执法之吏治”。王吉刘向二人上疏仍旧是为了当时“刑罚无极”,教化不兴。到东汉时才重儒术,武人也要会读《孝经》章句(《汉书·礼乐志》)。唐代百年间,程颐(伊川)以为没有三纲,原因是由太宗开始破坏了。汉唐不能说是以孝治天下,礼乐盛行的周代又怎样呢?《易经·系辞上》讲到政治方面,行王道的天子,治民必须用仁德为基本,那是包含仁财义三方面。《周书·洪范》所提九大纲目,可算是立国之道。里面的三德八政都没有特别提出孝是“立国立人之根本道德”。《中庸》里面提出治天下国家的九经,有修身,尊贤、亲亲,敬大臣,来百工等九项,似乎是用修身为根本,不是用孝为根本。义《中庸》里面称赞舜的大孝,称赞舜的大智,孔子自己检讨四项君子之道,第一是孝道有未尽的地方。但在前面也有一句,“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顶希奇的是那作天下五种达道之第三种,他却不提,是否自己对于夫道有未尽的地方?《大学》齐家治国也是要从正心诚意,就是从修身做起。这些重要的表述,证明立国立人的根本道德别有所在。

  细查门弟子中的孝行显著,像闵子骞那样特蒙孔子称赞的,似乎极少。颜渊、仲弓、冉伯牛都是同被列入德行科的哲人,没有加以孝子的美称。孔子称赞禹王也只有说他“致孝乎鬼神”,评论子产同晏平仲的品德,也未提及他们的孝道,至于赞美泰伯的至德,是说“三以天下让”。其实他托辞采药于吴越,谈不到生事之以礼,父殁不返,又谈不到葬之以礼,断发文身,更谈不到祭之以礼。就是孔子孟子自己的品德,也少有人特地指出他们的孝行来,以上的话,无非表明孝德只是品德的一方面,并不统摄诸德。有子所说“孝弟为仁之本”,伊川解为行仁的根本、不是仁的根本,很对。

  再看孔孟二人的根本道德观念,是论仁比论孝的地方多。极明白的断语可引几句如下:“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成仁。”“仁者人也。”“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因此近来学者断定孔子的一贯之道就是这个仁。至于曾子所说的忠恕,只是行仁的方法,是达到这个一贯之道的手段。这可说是儒家认为立国立人根本道德罢。

  (2)我国果然因为祀祖典礼而不亡国么?作者又根据事实,以为我国“今虽主义庞杂,人欲横流,列强四逼,敌入侵略,面能长期抗御不亡者,实因家庭有祀祖之典礼,代代相传,不忘根本,而人心赖以维系之所致也”。在这里我可引别人一两段的话对较,是非自明。“以我国人今日之不肖,文化之堕落,而犹可以言抗战,犹可以言建国者,则以我先民文化传统犹未全息绝故。”(钱穆《国史大纲引论》)“这一部悠久的历史,基于中华民国固有的德性,复发扬中华民族崇高的文化。我们知道中围国民道德的教条,是忠孝仁爱信义和平,而中国立国的纲维,为礼义廉耻。”(《中国之命运》九贞)依愚见所及,中国能够不亡,原因很多,但可断育绝不是仅仅由于家庭有祀祖典礼,人心得以维系的原故。……

  (3)我国传统的孝弟之道果然能推行于全球,化暴戾为慈祥的世界么?作者在那两篇文章末尾,盼望欧美人士“恭敬受教,学习孝弟之义,推恩之道”,“使人人实行孝弟博爱为怀天下一家中国一人,杀人流血之战祸惨毒侵略之野心,其将变而为先人后己,互助合作之文明乎。世界永久和平之基将于此奠定”。我国几千年来发挥孝弟的道德,确有独到的境界,是不可抹杀的。但是时移势变,传统的孝弟观念怎能够丝毫不改?传统的孝弟行为,又怎能够不改造,以便适应现代的新环境,而获得统一,完整的优美生活?这是就国人的新需要说。至于拟将这种“圣贤大道……广播于万邦”的问题就更复杂。那个或许要比令欧美人士学习颜柳欧赵的书法还难些。一则他们还没有感觉到这种需要。因为他们不是全然没有孝弟的道德,不过不及我们的详细周到,又与我们的方式不同。二则我国传统的孝弟之道,对于我们实际的生活已不相应,对于他们的必更是柄凿不相容了。

  这个问题说来太长,只能略略在这里提起。关于孝道孝行,不消说曾参是不可为法的。他太拘谨了,缺少他父亲曾皙那种胸怀洒脱气象。他父亲生前喜欢吃羊枣。父亲去世,他竟不敢再吃羊枣!他因为怕身体偶然受毁伤,弄成不孝的大罪,一生战战兢兢,临死才觉放心。他是“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的孝子!但是太过,不可为法。我们现在可以大胆说,像孔子所讲“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孟子所提“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话,都要大加修正或取消的。像“仁人之事亲也,事亲如事天”(《哀公问》)那样的话根本不对,至于像作者所称赞的宋朝节孝,只能当作中世纪在柱顶生活三十年的修士看,与现代人也不相干的。

  (本文转载自《基督教丛刊》1945年5月1日  第十期,71~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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